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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增值税
1、一般纳税人
应纳税额=销项税额—进项税 销项税额=销售额×税率此处税率为17% 组成计税价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 组成计税价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÷(1—消费税税率)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=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×(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,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÷当月全部销售,营业额合计)
2、进口货物
应纳税额=组成计税价格×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(+消费税)
3、小规模纳税人
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征收率 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征收率)
二.消费税
1、一般情况:
应纳税额=销售额×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) 组成计税价格=(成本+利润)÷(1—消费税率) 组成计税价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÷(1—消费税税率) 组成计税价格=(材料成本+加工费)÷(1—消费税税率) 组成计税价格=(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)÷(1—消费税税率)
2、从量计征
应纳税额=销售数量×单位税额
三、营业税
应纳税额=营业额×税率
四、关税
1、从价计征
应纳税额=应税进口货物数量×单位完税价×适用税率
2、从量计征
应纳税额=应税进口货物数量×关税单位税额
3、复合计征
应纳税额=应税进口货物数量×关税单位税额+应税进口货物数量×单位完税价格×适用税率
五、企业所得税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—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=利润总额+纳税调整增加额—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 月预缴额=月应纳税所得额×25% 月应纳税所得额=上年应纳税所得额×1/12
六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
1、应纳税所得额
制造业: 应纳税所得额=产品销售利润+其他业务利润+营业外收入—营业外支出
商业: 应纳税所得额=销售利润+其他业务利润+营业外收入—营业外支出
服务业: 应纳税所得额=业务收入×净额+营业外收入—营业外支出
2、再投资退税:
再投资退税=再投资额×(1—综合税率)×税率×退税率
七、个人所得税:
1、工资薪金所得: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使用税率—速算扣除数
2、稿酬所得: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使用税率×(1—30%)
3、其他各项所得: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使用税率
八、其他税收
1、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=计税土地面积(平方米)×使用税率
2、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=应税房产原值×(1—扣除比例)×1.2% 或年应纳税额=租金收入×12%
3、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=课税数量×单位税额
4、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=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—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=∑(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×适用税率)
5、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×税率
五、企业所得税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—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=利润总额+纳税调整增加额—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 月预缴额=月应纳税所得额×33% 月应纳税所得额=上年应纳税所得额×1/12
所得税不是改25%了吗?
下面引用由鼹鼠故事在2008-5-813:44:00发表的内容: 五、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—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=利润总额+纳税调整增加额—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税率 月预缴额=月应纳税所得额×33% 月应纳税所得额=上年应纳税所得额×1/12 所得税不是改25%了吗?
1.24小时 (1)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(2)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,纳税申报 2.3日 (1)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(2)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,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(或者提起普通诉讼) (3)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,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,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3.7日 (1)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,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(2)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、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,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4.10日 (1)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(2)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5.15日 (1)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,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(2)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,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(3)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,按规定设置帐簿 (4)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,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,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(5)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,缴纳税款、滞纳金 (6)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预缴税款 (7)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.30日/1个月 (1)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,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(2)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申报办理税务登记,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7.60日/2个月 (1)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,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,应主动办理退汇 (2)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,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% (3)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(4)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缴纳税款、滞纳金 (5)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(6)当事人自‘知道’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8.3个月/90天 (1)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。 (2)同一管辖范围内,持证人原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,办理调转登记(不同管辖范围时间相同) (3)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,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(废旧物资也是90日) (4)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,90日内,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9.6个月 (1)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。不可抗力消除后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(2)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,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; (3)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况下,不能按期缴纳关税的,经海关总署的批准,可以延期缴纳关税,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(4)商业汇票的到期日(付款日期),自出票之日起,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(5)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,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
10.1年 (1)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,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,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(2)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(普通为2年) 11.5年 (1)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(2)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,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 (3)电子设备和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的折旧年限为5年 12.10年 (1)账簿、记账凭证、报表、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 (2)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13.万分之五 (1)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,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,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(2)未按期缴纳关税的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4.其他 (1)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(2)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,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,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(3)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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